简中
东京‧新加坡|2023.12.29

高龄社会的新解方:日本如何重塑老年医疗服务

日本住宿型长照机构样式之多,初步能分为公家经营和民间经营两大类,而在《介护保险法》监督下经营的3种公家机构为:

1.以生活照护为主的「特别养护老人之家」。
2.介于医院与养护中心之间,以回到家中为目标的「老人保健介护机构」。
3.提供医疗依存度高者的「介护医疗院」。(此类机构预计于2024年完成改制)

日本介护指数分为7级,「要支援1~2」和「要介护1~5」7级,最需要照护的「要介护5」多为无法自理,生活起居需要他人协助,只能躺在床上。一般照服员要负担他们的日常生活起居没什么问题,但照服员不能从事医疗行为,因此,入住机构的长辈需要医疗辅助时,多半会转往有护理师驻守的老人之家,或入住「介护医疗院」。

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,「社会性入院」和「照护的医疗化」变得越来越严重。加上日本经济衰退,国家已无力负担免费的老人医疗。在1993年制定《介护保险法》的同时,修订了《医疗法》,新设立了「疗养型病床群」,专门为需要长期疗养的患者提供适当的照护环境,区别于急性住院和入院数日至数周的「一般病床」,2000年,《介护保险法》将一部分疗养病床设立为「介护疗养型医疗设施」,又称为「介护疗养病床」。同样在2001年,随着《医疗法》的修订,「疗养型病床群」和「特例许可老人病院」被整合成为「医疗疗养病床」。

为了让长辈能回到小区疗养,并实现医疗服务和介护工作的分工合作,在《介护保险法》和《医疗法》的规定下,建立了「介护疗养病床」和「医疗疗养病床」两种类型的机构。前者强调以照护为中心,后者则以医疗为中心。然而,实际上,这两种机构的入住者特性并没有太大的区别。这两种类型的讨论涉及医疗保险或介护保险的支付问题,以及医疗和长期照护分工的议题。

2006年,提供在家终老成为主流的社会风潮。为了让长辈能够尽快回到小区,政府将部分疗养病床改建为「介护疗养型老人保健」。

在家终老是最理想的状态,但现实是长辈经过复健,回到家中后往往挡不住身体老衰,依然重回医院。为提供需要医疗辅助的长辈渡过人生最后一程,2018年诞生「介护医疗院」,以「生活场所」为前提,制定医疗与照护规定、人员配置基准,统整介护疗养病床、介护疗养型老人保健设施,预期在2024年全面转型。

日本经营介护医疗院的主体,限于医疗法人、地方公共团体、社会福利法人等非营利组织,机构型态分成「Ⅰ型」和「Ⅱ型」。Ⅰ型介护医疗院中的入住者以重症为优先,在医疗人员配置上,每48位入住者就要配上1名医师、6位入住者配上1位护理师,以及5位入住者配上1位照服员。Ⅱ型介护医疗院中的入住者症状相对稳定,因此 100位入住者需配上1名医师,6位入住者配上1位护理师与1位照服员。

介护医疗院的型态,是营造像「家」一样的长期疗养环境。然而,与其他长照机构不同的是,此类型机构还要配置医师、护理师、药剂师等医护人员,满足成立要件的难度较高。随着高龄人数越来越多,预期介护医疗院也会面临供不应求的状态。日本介护保险即将迈入第24年,以高龄者的住所为中心,发展医疗、照护、生活的协助。住宿型的老人之家、认知症团体家屋,都需要配合医护访诊才能运营。

随着高龄人口增加与长寿化的进行,改制介护医疗院的同时,日本最担心会演变为初期的特养状态。在重症居家医疗配备不足下,长辈依然无法在家终老。重症者的居家照护,依然是日本未解的课题。